阿里巴巴|明叔杂谈:马某,还是马某某?这个事到底该如何解读?( 二 )



6)有人问 , 如果这个犯罪嫌疑人名字就是两个字 , 按照惯例 , 在通稿中只能写成“马某” , 那该怎么办?有人开玩笑说 , 可以加上一句“国家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健康发展” 。 这个当然是开玩笑了 , 属于“此地无银三百两” 。 再说了 , 互联网平台监管 , 有专门的部门处理 , 其他部门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 , 牵扯别的部门的事情 , 很容易越俎代庖 。
7)那该怎么处理?如果犯罪嫌疑人名字就是两个字 , 通稿中只能称呼其为“马某” , 为了避免在公众当中产生混淆 , 这个时候 , 通稿撰写人应该在不泄密、不损害当事人隐私的情况下 , 适当加了一些“特异性”信息 , 可以让公众看到之后明确推理出 , 此“马某”非马云 。 这里的“特异性”信息 , 可以是大致的年龄、所处行业、从事的工作等 , 既要足够模糊 , 可以避免泄密和侵犯当事人隐私 , 也要指向足够明确 , 可以明确排除是马云 。 对于有经验的、记者来说 , 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 难的是一开始脑子里有一根弦 , 预判出“杭州”、“马某”会在公众当中产生很大的混淆和误导 , 因此通过行文的变化 , 主动进行规避 。

8)对于转载这份通稿的其他媒体来说 , 责任不大 。 他们远离有关部门 , 不了解有关详情 , 看到权威媒体播发这样的信息 , 照转本身没有太大问题 。 但如果从更高的新闻职业标准来说 , 所有转发这条信息的记者、 , 也应该具备基本的新闻敏感性 , 多想想、多问问、多核实 , 这样 , 就不用已经退休的老胡去给大家“代劳”了 。
【阿里巴巴|明叔杂谈:马某,还是马某某?这个事到底该如何解读?】9)对于这件事情的定性 , 我觉得 , 也不要散布“阴谋论” , 这就是一个简单的新闻操作不够成熟、不够专业的问题 。 有关部门、有关媒体需要做一些总结 , 其他部门、其他媒体、其他记者、等 , 引以为戒就好 。 不能无限上纲上线 , 像某些股民那样 , 折腾出各种乱七八糟的“联想”出来 。

10)最后 , 多说一句 , 马云老师和阿里巴巴 , 最近两年在监管之下 , 深陷舆论漩涡 , 这是事实 , 但从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公开的信息看 , 并不涉及国安犯罪 。 阿里巴巴这些中国第一代互联网企业 , 是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开拓者 , 是中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代表 。 阿里巴巴本身在推动中国电商行业、移动支付等发展方面 , 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 阿里巴巴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 , 也做了自己的创新 。 对于监管部门提到的事项 , 相信阿里巴巴有关业务部门也在积极配合、认真整改 。
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 , 监管还是为了让互联网行业更加健康地发展 , 不是要彻底否定、打压互联网行业 。 无论是普通民众 , 还是互联网行业 , 大家都不用过于敏感 。 尤其是互联网行业 , 还是可以轻装上阵 , 只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 只要可以为用户、为行业、为社会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 , 互联网行业就一定有生命力 , 互联网企业就一定是有其独特的价值 。
P.S. 另外 , 大家也不要再去网上找杭州“马某某”了 , 更不要去随意推测是谁 , 这对任何一个无辜中招的人 , 都会带来伤害 。 类似的案子 , 到最后一定会公布相关信息 。 当然 , 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在不影响办案和不侵犯当事人隐私的情况下 , 适当多公布一些信息 , 对于缓解公众的信息饥渴、避免谣言四起 , 也有一定的帮助 。

一家之言 , 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