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影视版权壁垒高筑,捷成股份:商业模式升级,超前布局元宇宙业态( 四 )


2019 年 , 公司与华为开启了长达 8 年的全面内容合作 , 共享内容投资回报与商业增值 。 公司成为华为视频国产电影、电视剧、动画内容的联合运营合作伙伴 , 协助华为执行引入第三方内容 。 公司将以内容资源为依托 , 从内容供给、内容运营、IP 开发等多领域多角度提供产业赋能 。
2020 年 5 月 , 公司与咪咕视讯联合开展商务开发与运营 , 共享由此产生的收益 。
公司设立 5G 超高清试验基地 , 对包括但不限于 5G、4K 及以上、VR、AR 等技术内容开展深度合作 , 开发与 5G、4K 及以上、VR、AR 等技术有关的新科技产品 , 共同提高 5G 影视版权内容体验 。
2020 年 9 月 , 公司引入小米旗下天津金米作为华视网聚的战略股东 , 并与小米开展深度业务合作 , 与小米电视达成战略合作加强在亲子动画方面的布局 。
2020 年 , 受新冠疫情影响 , 影院被迫停摆 , 电影行业大量新片无法上映 。
公司引领行业创新 , 不断尝试探索新的版权内容变现模式 , 抓住 5G 时代大屏端发展机遇 ,与大屏厂商、硬件厂商合作 , 拓展数字发行模式 , 创建从内容供给、内容宣发、内容排播、内容消费结算的完整发行体系 , 通过引进海外大片或国内未上院线电影 , 打造家庭客厅影院 。
该模式可以效仿院线电影 , 建立全网在线单点付费分账模式 , 以承载先网/院网同步内容的高成本 。
同时 , 也可以将行业上下游协同起来 , 实现单片统一定价、统一单点窗口期限、统一宣发、统一结算 , 进一步培养用户付费习惯的养成 , 以激发电影市场更大的空间价值 。



2.2.To C 模式借付费分成变现 , 新平台崛起议价能力再提升
2.2.1.探索联合运营 to C 模式 , 变现方式渐多元
在公司发展的第一阶段(2015-2018 年) , 销售模式以 To B 为主 , 面向互联网视频、数字电视、OTT、IPTV、移动终端等终端打包分销 。 立足传统内容分发方式 , 华视网聚根据不同领域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 将采购的版权资源进行内容整合及运营推广后 , 分销给下游数字媒体 , 按照首轮销售金额可覆盖采购成本的策略进行采购决策 , 即确保首轮销售即可收回成本 , 所以对于已有版权的采购成本已经确定 , 超过采购成本部分的分销收入为税前利润 。



2019 年开始 , 版权运营商业模式逐渐多元 , 与合作伙伴探索 To C 联合运营模式 。
公司凭借海量版权内容与用户平台合作 , 通过用户流量变现 , 根据相关指标按照约定比例分账 。 此模式合作的大部分平台如咪咕视频、华为视频、小米等此前没有长视频内容运营经验 , 这种联合运营的模式来进行联合变现 , 即将成为业务的增长主力 。
通过用户流量变现 , 边际成本较低 , 收入随点播、会员数据攀升 。 公司提供影视版权内容后 , 按双方确认的结算单确认收入 , 如能够及时取得当月合作方系统平台点播或会员数据 , 根据系统平台数据和合同约定的分成方法确认收入 。
根据公司公告 , 版权作为无形资产 , 其成本摊销采取“52111”(50%-20%-10%- 10%-10%)模式 , 大部分版权在入库后 5 年内完成成本摊销 。 公司影视版权业务大规模采购版权起步于 2015 年 , 以五年为期 , 2020 年起零摊销成本的内容占比越来越高 , 片库变现能力进一步提升 。
2.2.2.新视频平台崛起内容需求增大 , 公司议价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