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轮融资|三位校友做“法庭”直播生意,年入3.9亿和新浪共享资本盛宴( 二 )


此外 , 新视云还将业务扩展到智慧法院的其他领域 , 例如为法院提供立案、调解、送达、庭审、判决、执行等全流程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 。 逐渐形成了以庭审公开业务为主 , 智能法庭和其他智慧法院业务为辅的业务类型 。
2019年-2021年、2022年1-9月 , 新视云实现营业收入2.5亿元、3亿元、3.88亿元和3.3亿元 , 净利润1.14亿元、1.3亿元、1.5亿元和1.15亿元 。
新浪持股29% , 关联交易引深交所问询实际上 , 在新视云与中国法院网的合作中 , 中国法院网提出 , 希望庭审直播服务可以持续化融合知名互联网新媒体(新浪法院频道、微博)的传播优势 , 将中国庭审公开网打造成权威性与传播力并重的新平台 , 故希望引入新浪参与合作 。
合作加深的同时 , 新浪还投资入股新视云 。 2016年3月 , 海南盈盛、海南弘新按照投前1.6亿元估值对新视云进行增资 。 海南盈盛是Weibo控制的经营实体 ,海南弘新系新浪控制的经营实体 , 两者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 分别持股18.18%、11.11% 。 合计持股29.29% , 为新视云第二大股东 。
一边合作 , 一边入股 。 双方的关联交易也成为深交所关注的重点 。
2015年 , 新视云开始与微博合作 。 新浪提供法院频道、微博等媒体平台资源 , 并给新视云授权在已开通的各级法院官方微博中置入“司法公开”页签 , 为各级法院提供技术服务 , 进行庭审视频直播的功能 。

图源:《招股书》
除微博页签外 , 新浪法院频道也由新视云负责运营 , 双方约定合作期间新浪法院频道产生的广告收入归新视云所有 。 但司法媒体的特殊属性并不适宜刊登商业广告 。 合作至今 , 新视云未为任何第三方刊登商业广告并收取费用 。
运营新浪法院频道的过程中 , 新视云还收到了一张罚单 。 2022年2月9日 , 新视云因未经许可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 , 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被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不过根据《合作协议》 , 双方在运营过程中各自承担相应费用 , 这也引起深交所问询 , 要求说明新浪未向新视云收取费用是否合理 , 运营新浪法院频道是否提升了新视云在法院信息化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相应减少了销售费用 , 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等 。
新视云表示 , “因为司法频道秉承的公益属性 , 相关活动的关注度较低 , 点击量较小 , 并未对公司业务开展构成重大影响 , 也不存在相应减少销售费用的情形 。 报告期内各级法院客户通过微博平台进行庭审直播的播放量合计仅占中国庭审公开网播放量的5.1% , 比重较小 , 新浪与新视云之间关于微博页签的合作具有商业实质 , 互惠互利 , 不存在利益输送 。 ”
三位校友借钱创业 , 用分红的钱还债新视云的背后 , 是三位东南大学校友共同创业的故事 。
2011年9月28日 , 张长昊、许栋、黄欣三人出资设立新视云 。 三人均于2003年毕业于东南大学 。
毕业后 , 三人均进入南京网速科技有限公司 , 2007年共同跳槽至南京腾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1年开始共同创业 。 《招股书》显示 , 张长昊、许栋、黄欣、许戈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1.07%的股份 , 张长昊为实际控制人 , 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
实际上 , 许戈是新视云最早期的天使投资人 , 也是三人的“债主” 。 许戈2000年起开始自主创业 , 早年从事家具销售行业 , 后转向互联网领域 , 业务涵盖文化、娱乐、金融等方向 。 许戈创业多年 , 资金实力雄厚 。
许戈与张长昊于2007年因业务合作相识 , 2011年张长昊创立新视云后 , 许戈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 , 于2014年作为公司的天使投资人进行了早期投资 。 截至目前 , 许戈直接持股新视云19.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