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业政策,事业单位离岗创业

宁夏新闻网讯(采访人员王雪玲)3月5日 , 采访人员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 近日 , 宁夏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号文) , 进一步加大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支持和鼓励保障措施 , 推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
《通知》提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请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审批或备案 , 但应由单位或人事关系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及时审批 。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影响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申请企业兼职创新和在职设立 , 一般应经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 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 。申请人人事关系机构应当在完成审批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订立离职协议 。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加项目合作 , 依法转化科技成果取得的收入全部留在本单位 , 对完成或者转化其科技成果做出贡献的 , 可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支付 。相关费用计入本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额 , 但不受总额控制 , 不计入总基数 。入选人员可享有与派驻企业员工同等的获得报酬和奖金的权利 ,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作期满 , 应当回到派出单位原岗位 , 或者由派出单位安排相应等级的岗位 。
【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业政策,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事业单位兼职创新或在职创业企业人员经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后 , 可实行相对灵活的工作时间 , 可在兼职单位或创业企业申报职称 , 并可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的获得报酬、奖金和股权激励的权利 ,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兼职单位或者开办企业应当为兼职创新和在职开办企业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非全日制单位或者开办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 , 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非全日制单位或者开办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鼓励企业为兼职创新人员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提供补贴 。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创业 。职称、年龄、学历、科技成果形式、获奖水平、是否获得专利等不作为限制条件 。事业单位应当与开办企业的职工订立离职协议 , 同时变更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变更后 , 未执行合同的期限应与离职协议的期限一致 。离职创业的员工允许在所创办的企业申报职称 , 取得的职称可作为其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争、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的参考 。企业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的 , 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员工离职创业后 , 应在不低于离职时原岗位等级的岗位上就业 。如果没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 他们可以暂时突破岗位总数和结构
据介绍 ,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仅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 。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从事科技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 , 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活动 。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 , 规范管理 。严禁扩大离职后创办企业政策的实施范围 , 严禁违规设立创新岗位 。严禁简单封杀或放开 , 坚决杜绝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搭便车”问题 , 造成“吃空工资”的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