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职工社保是哪一年开始买的?

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如下: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上一年度不足12个月的,采用实际月平均数 。对于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支付基数不得低于去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8%:企业为20%,个人为8%,医疗保险为10%:企业为8%,个人为2%,失业保险为3%:企业为2%,个人为1% 。工伤、生育保险由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足额缴纳 。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人员按社会保障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工伤待遇和生育待遇,享受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 。缴费年限超过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有权领取退休工资,享受退休医疗保险 。

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职工社保是哪一年开始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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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是哪一年开始买的?
企业部分职工社保是从1982年开始交的 。当时招聘的是计划内合同制工人,试用期以后工资每个月20元,扣除保险费1.5元,实发工资18.5元 。
【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职工社保是哪一年开始买的?】普遍的企业职工社保是1993年开始交费的,这时候的职工个人交费大约是4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