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有时候,虽然表面上看,侵权人的某种行为确实同时违反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利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但实践中通常不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要求不适合数罪并罚的现象有哪些?请在下面了解一些 。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1不适合数罪并罚的现象有哪些?
1盗窃信用卡,冒充他人信用卡,以盗窃罪论处 。本质上一般理解为盗窃和信用欺诈是吸收犯,但也叫涉案犯 。
2伪造、销售、运输伪造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一般理解为吸收犯,也理解为牵连犯 。
3私拆、毁弃邮件从中盗取财物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一般理解为牵连犯 。
4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者枉法判决的,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或者枉法判决罪,选择一重罪处罚 。理解为牵连犯 。
5骗取外汇、骗取外汇、伪造有关文件的,实行走私罪的,以走私罪处罚 。未实施走私的,以骗取外汇罪处罚 。理解为牵连犯 。
6依照法律规定,以盗窃罪从重处罚,以破坏的方式盗窃大量财产,损害大量财产的 。理解为想象竞合犯 。
7犯争夺、盗取国有档案罪,也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严厉处罚的要求定罪处罚 。理解为想象中的竞争对手 。
8犯私自出售、出让国有档案罪也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严厉处罚的要求定罪处罚 。理解为想象竞合犯 。
9侵权人购买假币后再使用,涉嫌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判罪,从重处罚 。
二、数罪并罚现象有哪些?
1组织他人偷越境(边境),运输他人偷越境(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输人有残害、损害、强奸、拐骗等刑事犯罪,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残害、损害等刑事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2以暴力、威胁方式抵制缉私的,以走私罪、妨害公务罪,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一般认为是涉案犯罪,但数罪并罚 。
3犯保险诈骗罪,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造成受益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般认为这涉及犯罪,但数罪并罚 。
4经营者缴纳税款后,以虚假报告出口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中国出口退税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缴纳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而且应该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 。理解为想象竞合犯,但数罪并罚 。
5犯机构、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以执行凶杀、爆炸、绑票等犯罪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但是,如果机构抢劫集团再次实施抢劫犯罪,就不会有数罪并罚 。
6收购被拐卖妇女、儿童、强奸被收购妇女的,数罪并罚;收购被拐卖妇女、儿童、非法拘留、损害、羞辱等刑事犯罪的,数罪并罚 。
7机构、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的部门,或者境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国发展组织成员,有其他刑事犯罪的,按照井罚的规定处罚 。
8因受贿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使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数罪并罚 。理解为涉及犯数罪并罚的例外 。
9侵权人销售、运输假币涉嫌犯罪,同时使用假币的,依照刑法第十七十一条销售、运输假币、第十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必须知道不适合数罪并罚的现象是什么 。因此,我们绝对不能轻率地认为,只要侵权人同时违反多项法律利益,就会受到数罪并罚 。如有不清楚的地区,请立即致电我们的在线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