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情人13万 离异后追讨共同财产


老公赠给恋人13万元 , 忍不下这口气的老婆白女士用MP3录放机全程录下了彼此的对话 。4月6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 被告杨先生在和原告白女士夫妇存续期间私自赠与恋人巨额的举动属于失效 , 同样作为被告的情人杨小姐应还款该笔巨额 。
【赠与情人13万 离异后追讨共同财产】杨先生与白女士在1987年完婚 , 婚后有两个孩子 。2002年 , 杨先生辞掉单位工作开始创业 。2004年5月 , 老婆白女士发觉杨先生与原单位的一名女工杨小姐始终保持不正常关系 , 一怒之下与其离异 。两个月后 , 彼此心痛仍在读书的孩子 , 便又复婚了 。想不到 , 白女士忽然获知 , 杨先生曾在夫妇存续期间通过各种方式依次赠与恋人杨小姐13万元 。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 , 夫妻关系慢慢恶变 , 越想越气的白女士再度与杨先生离异 。离婚前杨先生出示保证书 , 内容为:一定讨回夫妻共有财产13万元整 , 这款属于白女士全部 。
原告白女士向法院给予的律师调查笔录表明 , 杨先生的确承认自身依次以不同原因给恋人13万元 。并且赠与时他与白女士还没离婚 。
2005年11月23日 , 白女士在单位办公室和前夫杨先生、杨小姐为赠与货款的事宜出现了争吵 , 白女士将会话作了MP3的全程录音 , 录音中 , 杨小姐始终只承认自己收到10万元赠款 。
庭审中 , 白女士将录音作为证据递交给法院 , 可是被告杨小姐坚持认为白女士的录音内容虚假 , 不能作为证据 , 她是遭受了白女士的威逼才会这样讲的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依据证据规则 , 被告杨小姐对原告白女士递交的录音证据有异议 , 但是法院根据委托鉴定已明确该录音没经剪辑 , 且杨小姐所称的录音内容遭受威逼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 法院也未发现白女士选用非法行为获得录音内容 , 故该录音应作为案子的证据应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 夫妻对一同所有的财产有公平的处理权 。此案被告杨先生赠与杨小姐巨额 , 产生于白女士与杨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做为夫妻一方的杨先生私自将货款赠与杨小姐 , 该赠与行为应是失效 。由于白女士与杨先生对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已作了切分 , 且在审理之中表明归白女士全部 , 故被告杨小姐需向原告退还10万元 。因白女士无法举证证明两被告间有13万元赠与事实 , 故法院对白女士诉请退还13万元里的3万元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