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体现了什么哲学原理 白马非马是什么意思


白马非马体现了什么哲学原理 白马非马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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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子百家”时代 , 有儒家、墨家等显学 , 同样也有杂家、小说家等末流 , 而其中有一个学派 , 他们提出的主张实在太让人感觉诧异 , 他们的名声是建立在后人的嘲笑之上的 。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 , 很多人都忘记了他们所主张的理想 , 同时也忽视了他们对中国社会的重要贡献 。
这就是名家 , 诸子百家中一个以“诡辩”著称的另类 。
这一学派有两个非常著名的人物 , 一个是经常和庄子抬杠的惠子;另一个是以精妙逻辑论证了“白马非马”的公孙龙子 。
值得注意的是 , “诡辩”不是“狡辩” , 一字之差 , 天壤之别 。真正的“诡辩”是一种精妙的话术 , 有着化不可能为可能的神奇 , 其本质是对思维的锤炼 , 彰显的是思维的魅力 。
为了更好地理解什么是“诡辩” , 需要先分清楚“狡辩”和“诡辩”的差异所在 。
分清“诡辩”和“狡辩”:从两个故事开始说起“狡辩”的逻辑是有问题的 , 可以被轻易攻破 。
一位顾客 , 在奶茶店点了一杯红茶 , 然后又用这杯红茶换取了一杯绿茶 。最终拿起绿茶 , 并没有付费 , 并且进行了一次狡辩 。
顾客:“这杯绿茶是我用红茶换的 , 凭什么要我付钱?”
店家:“红茶的钱您也没付啊 。”
顾客:“红茶不是在你们手里吗?我又没有拿到 , 为什么要付钱?”
从这一次事件当中 , 最根本的逻辑错误就是 , 顾客并没有红茶的拥有权 。他只是用店家的红茶换了店家的绿茶 , 这种交换是不成立的 。
但是 , “诡辩”在逻辑上是找不到错误的 , 利用的就是“悖论”的出现 。比如“诡辩”中著名的“半费之讼” 。
欧提勒士向古希腊著名的辩者普罗达哥拉斯学习法律 , 并且签署了一份协议 。双方约定 , 欧提勒士在毕业的时候支付一半的学费 , 另一半学费要在其第一份官司胜利之后再支付 。然而 , 欧提勒士在毕业之后却并没有履行律师的义务 , 迟迟不打官司 。
于是 , 普罗达哥拉斯将他告上法庭 , 以此就出现了这一场著名的“诡辩” 。
普罗达哥拉斯认为:
第一 , 如果这场官司我胜诉 , 那么按照法官判决 , 欧提勒士需要向我支付另一半学费 。
第二 , 如果这场官司我败诉 , 那欧提勒士胜诉之后 , 按照合同规定 , 也必须向我支付另一半学费 。
然而 , 欧提勒士也提出了与此完全相反的观点:
第一 , 如果这场官司我败诉 , 按照合同约定 , 我不需要支付另一半学费 。
第二 , 如果这场官司我胜诉 , 按照法官判决 , 我也不需要支付另一半学费 。
这就是“诡辩” , 从双方的逻辑上考虑 , 都找不出任何错误 。而所谓的“破斥” , 纠结于“合同”的有效性 , 其实是法律问题 , 而不是逻辑问题 。
《白马论》:“白马非马”的实质是现代语言学萌芽《公孙龙子》一书 , 据《汉书·艺文志》记录 , 本应有十四篇 , 但因为散轶 , 保存下来的只有六篇 , 其中能确定是公孙龙本人思想的只有五篇 。而在这五篇当中 , 公孙龙提出了两个一直被中国社会所讨论的话题 , 即“白马非马”和“离坚白” , 公孙龙子也成为了名家中“离坚白”一派的代表人物 , 与惠子的“合同异”派并列 。
在“白马非马”这一论题下 , 主要就是公孙龙用逻辑关系来论证了“白马”不是“马”这一观点 , 但值得注意的是 , 这里的“白马”和“马”已经不仅仅是具体物象的概念了 , 而是成为了抽象思维的代表 。
当下很多人用“矛盾特殊性”的理论来对这一观点进行“破斥” , 认为“白马”只是矛盾特殊性的一种表现 , 以此来说明“白马是马” 。但其实这种“破斥”是不成立的 。
白马是马 , 这是生活常识 , “矛盾特殊性”理论的应用 , 其实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证实了这一常识 , 而不是从公孙龙的逻辑出发进行破斥 。也就是说 , “矛盾特殊性”理论即使论证了“白马是马” , 也不能用来反驳公孙龙的“白马非马” 。
那公孙龙在论证这一话题中 , 提出了什么样的“诡辩”呢?
命色者 , 非命形也 , 故曰白马非马 。
从公孙龙的逻辑出发 , 他将“白”和“马”这两种概念进行了拆分 , 这是“离坚白”派经常使用的论证方式 。他认为 , 白是颜色 , 而马是形态 , 颜色和形态的组合肯定不能用单一的形态来表示 。
在此之后更是进一步举例 。如果是寻求形态的“马” , 那么黄马、黑马都符合要求 , 但是如果是寻求白马 , 那么黄马、黑马就都不符合要求了 , 如果白马是马 , 那么两次所求一致 , 怎么会出现结果的不同呢?
面对诘难者从公孙龙的逻辑出发 , 提出“所有有颜色的马都不是马”的反问 , 公孙龙的解释就又回到了“白”与“马”是“命形”和“命色”的观点上来 , 形成了逻辑上的死循环 。
而针对诘难方将“白”和“马”视为同一事物不同属性的观点 , 公孙龙的论证更为巧妙 。
公孙龙利用上一回合对方的论点来驳斥这一观点 , 既然对方根据公孙龙的观点提出“黄马”也不是马 , 那么就是认同颜色和形态是两种事物 。既然将“黄马”和“马”区分开来 , 那么又将“白马”和“马”统一看待 , 这不是逻辑上的矛盾混乱吗?
【白马非马体现了什么哲学原理 白马非马是什么意思】而公孙龙最终的观点其实只有一句话:
白者不定所白 , 忘之而可也 。白马者 , 言定所白也 。定所白者 , 非白也……无去者非有去也 。故曰:白马非马 。
也就是说 , 增设了限定条件的概念和没有限定条件的概念是不同的 。
可以看到 , 通过两个回合的激辩 , 其实公孙龙所说的“白马非马”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白马”不是“马” , 而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区分概念的内涵 , 将代表抽象概念的“能指”与代表具体物象的“所指”区分开来 。
这种研究语言的方法 , 西方索绪尔等人从17世纪后才开始进行系统地研究 , 而中国在公元前就已经在探讨这一问题了 , 只不过因为“实用性”的原因并没有进行下去 。
《坚白论》:名家“离坚白”派用以阐述政见的思维逻辑和“白马非马”并称的逻辑命题 , 公孙龙提出的“离坚白”同样十分著名 。
这一争论是通过一块坚硬的白石引起的 , 公孙龙认为 , 同一块石头中 , “坚”和“白”是分离的 , 这显然又是一个违反常识的观点 。
公孙龙在这一篇作品中 , 先是通过“白”是视觉、“坚”是触觉的分别 , 来说明“坚”与“白”是不可同时被感知的 , 这就是所谓的“离” , 其针对的是诘难者所认为的“坚白”两种特性共存于一石之中不可分离的观点 。
而在诘难者举出“坚”是石之坚 , “白”是石之白 , 所以两者是共存于“石”中的观点后 , 公孙龙认为 , “坚”与“白”不是石头固有的属性 , 而是特征 。不会因为没有石头就不存在“坚”和“白”两种属性 。所以 , “坚”与“白”的分离 , 才是形成了事物共性和个性的差异 。
并且 , 公孙龙借这一观点提出 , 感觉是不可信的 , 只有思维的论证才是真理 。一块“坚白石” , 拿在手中的感觉不如经过思考之后的逻辑更为真实 。
名家“诡辩术” , 其目的和作用都有现实意义公孙龙这等名家人士 , 其实是想用“诡辩”的方式来制止刀兵 。
诸子百家之中 , 所有的主张其实都是为了现实服务 , 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学说来终结乱世 。像道家用“无为” , 法家用“刑律” , 儒家用“礼义” , 而名家所用的就是“诡辩”式的思维方式 。
公孙龙和惠子一样 , 都主张“偃兵” 。他们认为导致乱世的出现 , 是因为各诸侯国之间无休止的征伐 。而在他们看来 , 这种征伐是没有必要的 , 一切争端都可以用辩论的方式来解决 。这样一来 , 国家间的战乱其实就变成了双方的一次辩论 , 谁能占据道理 , 就看哪方的辩士更为优秀 。其所依靠的正是中国古代社会极为看重的“名分” , 希望以此来使得“攻伐”一方变成“无名之师” , 进而消弭战争 。
这就和孔子所说的理论有相通之处:
《论语 ·子路》: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 , 言不顺则事不成 。
这种想法自然是失败了 , 但是其逻辑思维的精彩论证却在历史上大放异彩 , 并且也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进程 。
后世很多大儒都对《公孙龙子》进行评价 , 比如儒家的荀子就曾评价名家:
不法先王 , 不是礼仪 , 而好治怪说 , 玩琦辞 , 甚察而不惠 , 辩而无用 , 多事而寡功 , 不可以为治纲纪 。
类似的评价历来多有 , 但有趣的是 , 各朝代学者都是否定公孙龙“诡辩”的行径 , 却没有人能在逻辑上找到他的漏洞 。所以有人感叹 , 如果最初所学不是儒道墨法 , 而是名家“诡辩” , 那么同样会认为儒墨等学说是错误的 。
本来是一种阐述政见的思维方式 , 但在客观上却促进了中国逻辑学的发展 , 成功地将思维的锤炼推向了极致 , 形成了一种化不可能为可能的离奇现象 。
这种“诡辩”式的辩论方式 , 后来被诸子百家所吸收 , 成为了自身阐释道理的一种手段 。而进入近现代社会中 , 辩论活动的举行、律师等职业的工作方式也深受名家“逻辑论证”的思维所影响 , 至今仍然能看到这一学派的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