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一、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
目前按国际惯例不适用死刑的人群: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
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二、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
【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有哪些】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 。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 。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
4行为人的危险性 。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 。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死缓,不失为上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