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解除屏蔽,“躲”在大厂背后的企业能否消停?( 三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伟则表示,推动平台之间互操作有利有弊。弊端在于可能带来产品安全问题、用户隐私保护问题、抑制创新、降低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水平等。
今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下级法院此前作出的一项裁定,即领英不得阻止hiQ访问其用户公开信息。
据悉,领英是微软旗下拥有7亿用户的职场社交平台,而hiQ是一家初创公司。2017年,因领英禁止hiQ爬取其用户公开数据,hiQ控诉领英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领英则回应,hiQ在非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抓取平台上的用户公开数据严重威胁用户隐私。
起初,hiQ的诉求得到了支持。但随后的反转或许表明美国法院对平台数据权的划分有了新的看法。
对此,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深圳大学特聘教授王晓晔认为,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但应当遵守市场规则。收集、整合数据的企业应当享有财产权,其他企业应当得到授权后使用数据。如果允许企业随意搭别人的便车,允许不当得利,那就很少有企业愿意做收集、整理信息的初级服务,数字经济可能得不到很好的发展。
类似于领英与hiQ案例在国内也有发生。今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今日头条“移植”新浪微博上的数千条内容为不正当竞争,判决今日头条赔偿2000万元。
可见,数据安全是平台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在其他平台爬取自身数据的时候,或许封禁的效果要好于无条件开放和共享。
再谈反垄断自去年年底,国家加大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监管。此次工信部对互联网互联互通的整改要求,也被视为反垄断政策的延续。不仅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政策的高压监管下,大厂们的一举一动也被格外关注。
今年7月,曾有消息称,阿里和腾讯考虑互相开放生态系统,初步举措或将包括阿里将微信支付引入淘宝和天猫;腾讯或将允许淘系电商的内容在微信内分享,抑或允许微信用户通过小程序使用阿里的电商服务。此举被认为是反垄断大棒下,阿里和腾讯的应对措施。
不过,锌财经与多个法律界人士交谈后得知,大厂们在被过分关注下也存在一些被误读的情况。
据悉,《反垄断法》规制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而不是市场地位本身。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所误解,认为只要公司达到一定程度法律就要去管。实际上,只要行为本身没有违规的地方,合法将企业做大做强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制定的法律是对头部企业开刀,那么就不会有企业愿意改善自己的产品去做强做大了,反垄断目前所有的处罚以及监管,都是从行为入手的。”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业内人士告诉锌财经。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表示,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禁止规定都在经营者的交易层面。例如微信与淘宝、抖音之间并非交易对象的关系,而是竞争关系,因此这种屏蔽措施不受反垄断法的规制,即使这种纠纷进入到司法层面,也应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夏海龙指出,每家企业都有自己的“护城河”,而且都希望自己的“护城河”越来越宽,这是正常市场竞争的结果和状态,这种壁垒只要是建立在诚实经营之上就是合法合理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都是经营者的不当行为,因此在通过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企业责任前,首先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评价,判断企业违法与否的关键就是这个评价过程。此前的某电商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就是典型的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