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减刑申请应该由谁提出


1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革,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
(1)真正是指同时有以下四个方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督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冶金、文化技术培训;积极参与劳动和生产任务 。
(2)立功表现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举报、告发牢房内外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破案线索,经核实属实的;
(二)防止他人犯罪的;
【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减刑申请应该由谁提出】(3)在制造、科研方面进行技术创新,成绩显著的;
(四)在抢险救援或者清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 。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阻止他人重要犯罪行为的;
(二)举报牢房内外重要犯罪行为,经核实属实;
(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洪或清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杰出贡献的 。
刑期、无期罪犯在改造期内违反监管规定,受到警告、记过、禁止处理或者在监狱内犯罪的,应当根据情节适当增加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 。
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未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将剥夺政治权利的额外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的罪犯,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十二年(无缓期执行死刑的两年)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实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具体实行十年以上 。如果他们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他们会后悔的 。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的,牢房可以申请假释 。
刑期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未执行的刑期,无期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间违反法律、行政规章或者国务院公安机关有关假释的监督规定,不构成新犯罪的,依照规定撤销假释,监督未执行的酷刑 。
二、减刑申请由谁提出
(一)刑期犯罪分子(包括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无期减为刑期)的减刑,由犯罪分子所属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并在犯罪分子中公布 。经监狱主管部门批准,监狱长批准后,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当地初级人民法院依规判决 。
(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无期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属牢房提出书面建议,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报高端人民法院依规判决 。
(三)未经法定条件不得减刑 。减刑的结果必须在罪犯中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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