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拼多多读书月,知识下乡还是盗版下乡?( 二 )


同时,从三月底开始拼多多接连推出了两次多多读书月活动,先后投入1亿元资金推行正版作品。此外,拼多多副总裁许丹丹透露,拼多多已经联合多家出版社和图书商,成立了“平价正版公益联盟”,还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中国出版协会、新华文轩等机构签署知识产权保护等协议,联合推进打击侵权盗版图书,并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品质险”。
然而,效果究竟如何呢?目前还很难下定论。推行正版的意义当然重大,但是要肃清盗版图书,更重要的是还是打击平台店铺的盗版行为,但在这一方面,拼多多显然并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避风港”的锅?田经理是国内某知名出版社已经入行近30年的老人了,此前,领导派她调查拼多多上的盗版情况,发现盗版问题之后她投诉了不少,但却仍感到无能为力。
“拼多多的投诉我们发了300多个链接了,运气好的5~7个工作日可以处理,有一些一个月都不处理。曾经在淘宝上偷偷摸摸盗版的店铺,现在明目张胆的在拼多多上打着正版的旗号卖盗版,投诉处理一批后马上又长出来一批!”
更夸张的是,当拼多多把盗版书链接下架之后,链接下方却又直接推荐了一个盗版新链接。
实际上,田经理的遭遇在拼多多平台上并不鲜见,有投诉者在平台上投诉所购书籍为盗版之后,店铺客服会直接要求消费者退款,更有甚者会反问消费者“第一次在拼多多买东西吗?”而当消费者要求平台履行“假一赔十”承诺时,拼多多则会辩称,盗版书籍并非假货……
确实,从严格定义来看,两者确有不同。假货是指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盗版则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
那么,平台上售卖盗版图书,拼多多就不需要负责任了吗?根据“避风港原则”和拼多多自身的平台定位,确实如此。所谓避风港原则,即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避风港原则包括两部分,“通知+移除”。
拼多多在历次的知识产权纠纷中,也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在以往的盗版纠纷中,拼多多从三方面辩称,一是其仅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是涉案侵权商品的销售者;二是其在收到相应公司的投诉材料后,已及时对前来投诉的公司进行了指引,已经履行了平台的监督管理义务;三是涉案商品链接已经被平台禁售,故不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拼多多是否知道自己平台的盗版书存在,而且是否及时禁售停止侵权。从事实来看,拼多多显然没有做到。
打开拼多多网站可以发现,网站页面上特意区分了“正版”、“绝对正版”和不标注,这种区分形式,突出了对新华书店等官方出版社的“绝对正版”的保护,但却对盗版书籍进行了庇护,让存在盗版图书店铺免于被标注的发生,实际上就是一种默认盗版的存在。
然而,还不只是默认盗版,拼多多对于被侵权人的维权诉求也是充耳不闻。
作家王兴川,人称“拼多多反侵权胜诉第一人”。其作品《第九只兔子》在拼多多等网络电商平台上出现大量盗版,对此,王兴川仅仅在2020年春节期间就举报了多达1000家。
在正式起诉拼多多之前,王兴川根据法律规定,向其发送了《知识产权侵权警告通知函》,希望其能够根据要求及时删除侵权链接,并采取有效措施。但很快,王兴川就在2020年3月16日接到了拼多多电话,明确表示无视本人发送的权利通知警示函,无奈之下,王兴川依法向法院对拼多多提起民事诉讼,最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