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赢变更抚养关系的官司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当然 , 这些都是一些基本的原则性规定 。一般精神是从有利于儿童健康、保障儿童合法权利的角度 , 妥善处理父母双方的育儿能力和条件 。1993年11月3日 , 最大人民法院发布了《最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诉讼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该建议详细明确了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建议 。这里大致介绍一下:
1在哪种情况下 , 法院更有可能将孩子判给女性抚养?
【如何打赢变更抚养关系的官司】第一 , 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 。这主要考虑到孩子还处于幼儿期 , 必须由母亲喂养 , 母亲可以更亲密地照顾孩子 。
第二 , 虽然孩子两岁以上 , 但女性已经做了绝育手术 , 男性没有做 , 男性年龄和女性年龄差距不大 , 孩子更有可能判断女性 。
第三 , 孩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 。如果离婚后改为和父亲住在一起 , 生活方式发生很大变化 , 影响成长 , 孩子更有可能被判女性 。
第四 , 在工作稳定水平、收入差距不大的前提下 , 如果男方对夫妻关系破裂有过错 , 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 , 孩子更有可能被判女性 。
第五 , 男性有赌博、酗酒等坏习惯 。考虑到他们的坏习惯对孩子的成长有不良影响 , 法院通常会将孩子判给女性 。
第六 , 如果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 , 各方面的条件都是一样的 。如果女方的思想素质更好 , 有时间照顾孩子 , 获得孩子监护权的概率会更大 。
七、十岁以上的孩子想和妈妈住在一起 。
在哪种情况下 , 法院更有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性?
首先 , 女性有恶性传染病 , 或其他严重疾病 , 危害儿童成长 。
二是女性长期不回家 , 不断抚养义务 。
第三 , 男性做过绝育手术 , 或丧失生育能力 。
第四 , 男性年龄稍大 , 再次怀孕的概率较小 , 而女性则处于较好的生长期 。
第五 , 女性有不良习惯或其他质量问题 , 会严重影响孩子 。
第六 , 女性收入低 , 工作不稳定 , 没有固定住所 。
3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建议对孩子的监护权归属无害?
一般来说 , 父母是孩子的立即抚养人 , 祖父母和祖父母的建议对孩子的监护权没有直接影响 。如果父母工作繁忙 , 其他要求很高 , 照顾祖父母或祖父母的建议会有一定的效果 。
离婚后 , 一方或者双方的现象或者育儿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 , 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监护权 。子女监护权的变更一般由相互协商确定 。协议不成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废乏力再次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 , 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有不良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与对方生活 , 该方仍有养育实力;
(4)必须变更其他正式依据的 。
除给予一般证明和证据外 , 还应根据申请内容给予以下必要证据:
1原抚养关系证据(户籍、裁判文书等);
2要求更改抚养关系的理由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