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平台封禁行为的违法性判断思路——FTC诉Facebook案评析( 二 )



另一方面 , 法官的论证也没有就此结束 , 法官进一步认为 , Facebook所制定的一般性政策不违法 , 并不代表着Facebook的特定不兼容行为也一定不违法 。 对于Facebook做出的具体不兼容行为 , 还要进行进一步考量 , 如能符合相应法律构成要件 , 亦有可能构成独立的违法行为 。
但是 , 此时法官又引入了本案特定的事实考量 , 指出FTC所指控的Facebook特定数据封禁行为的发生时间是在2013年 , 在案件进行之时已经停止 。 根据相关法律规则 , FTC提起诉讼针对的行为 , 应是FTC认为正在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行为 , 尽管FTC在本案中主张 , Facebook极有可能在将来恢复进行数据封禁的行为 , 法官认为FTC并没有给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行为即将发生 , 而仅为FTC自己的猜测 , 因此不足以符合法律的此项要求 。 基于此项事实层面的原因 , 法官认为 , 没有必要对于FTC所主张的Facebook业已停止的具体数据封禁行为进行具体考察 , 从而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

总结来看 , 促使法官驳回针对Facebook数据封禁行为指控的理由 , 包括事实层面和法律层面 , 在事实层面 , 法官认为 , FTC首先没有能够证明个人社交服务市场的含义 , 以及Facebook的市场支配地位 , 其次 , FTC所指控的涉案具体行为业已停止多年 , 亦无提交证据显示Facebook对这些行为将“卷土重来” , 因此没有符合FTC提起诉讼的基础法律要件 。 在法律层面 , 法官一方面认为 , 不能认定FTC不向竞争者提供数据兼容的一般性政策本身构成违法行为 , 另一方面 , 法官认为 , 对于FTC进行数据封禁的具体行为 , 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要件 , 依然有可能被认定为独立的垄断行为 , 具有违法性 。

二、美国判例法中针对平台数据封禁行为违法性的判断标准

虽然FTC在本案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 但是法官还是给出了分析平台数据封禁行为违法性的三个层次 , 即Aspen滑雪场案件标准 。 这一分析框架提供了美国判例法的视角 , 可以作为我们思考平台封禁行为违法性的一个参照系 。

法官认为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 尽管不负担一般性的不得拒绝交易的义务 , 但是在符合下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 , 拒绝交易行为会具有违法性 。 首先 , 该种交易在垄断者和竞争对手之间 , 曾经自愿发生过 , 并可推定对垄断者是有利可图的 , 但垄断者后来拒绝与该竞争对手进行交易;其次 , 该拒绝交易行为中 , 垄断者拒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是垄断者同时在向市场上其他同等条件的客户进行提供的;最后 , 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 , 垄断者终止原先进行交易行为的目的 , 应是为了实现反竞争的目的而牺牲自身的短期利益 。 此时 , 垄断者宁愿损失自身短期利益 , 也要排除竞争对手的行为 , 就具有了“掠夺性”属性 , 被认定为具有违法性 。

确立上述规则的Aspen滑雪场案件的事实是 , 被告拥有卡罗拉多州Aspen地区的四个滑雪场中的三个 , 而被告与仅剩的竞争对手即第四个滑雪场的经营者(亦为本案原告)曾经共同推出过一种联票 , 可在四个滑雪场通用 , 这一联票对双方皆有利可图 , 也深受消费者欢迎 。 后来 , 被告停止与原告合作这一联票服务 。 原告想尽办法想要重启联票 , 最后提出以零售价购买被告的门票 , 但是被告在自己的滑雪场依然拒绝接受这些门票 。 被告的这一行为 , 为了对弱小的竞争对手施加长期的不利竞争影响 , 宁可放弃短期来看对自己有利可图的交易 , 被法院认定为违反了谢尔曼法第二条 。

在Facebook被指控的数据封禁行为中 , Facebook的平台政策 , 经历了从早期提供数据交换服务 , 到断开部分竞争对手的数据交换 , 再到2018年底全面恢复数据交换的过程 。 Facebook基于平台生态发展和增强用户体验等商业诉求 , 开发开放平台的商业模式 , 针对各种APP经营者提供API为主的数据兼容服务 , 为其自身、合作商家、消费者都带来了可观的利润和收益 。 尽管在本案中 , 出于各种事实层面的特殊情况 , 暂时无法看到Facebook数据封禁行为接受上述三个层次违法性判断标准的检验 , 但是如法官在裁决中所言 , 具体而特定的数据封禁行为 , 在个案中是存在被认定为独立违法行为的可能性的 。